http://goo.gl/aifZ8l

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1/102.公司名稱:富強鑫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召開第九屆第十五次董事會,通過之重要議案如下:(1)通過一○四年第三季財務報表報告案(單位: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餘係仟元) 合併營業收入淨額:2,106,483 合併稅前淨利:55,992 合併稅後淨利:45,953 合併稅後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33,264 基本每股盈餘(稅後):0.28 稀釋每股盈餘(稅後):0.26(2)通過本公司向大中票券、彰化銀行、合庫、中國輸出入銀行申請融資案。(3)通過本公司子公司寧波富強鑫擬向兆豐銀行申請融資由台灣富強鑫公司背書保證案。(4)通過本公司向銀行贖回貨幣市場基金案。(5)通過本公司莊雙喜獨立董事辭職,另委任蔡文斌獨立董事擔任薪酬委員會委員更案。(6)通過本公司104年第四次買回之庫藏股擬轉讓員工案。(7)通過『從事衍生性商品處理程序』修正案。(8)通過向關係人購買土地案。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DF4424C218DBF0BF
arrow
arrow

    y61k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